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环保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环保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市全椒县全椒经济开发区经五路安徽冠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号厂房东侧区域
建设单位:安徽格利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水风清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安徽格利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环保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租用全椒经济开发区经五路安徽冠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号厂房东侧区域作为生产使用,租用厂房建筑面积3335m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可降解塑料袋1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建设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所在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租赁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椒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土桥西河。
(2)废气:建设单位拟位于吹塑机、造粒机等工作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印刷机封闭设置,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经厂房隔声等,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其中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厂内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且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防风、防雨、防腐、防渗等措施。本项目危废送至有资质的危险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2301081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